為了讓更多人了解國外偏鄉交通發展的成功經驗與挑戰,我們特別推出「他山之石:國外偏鄉交通案例」系列文章,探討不同地區在交通發展上的策略與做法。這是系列的第一篇,我們將聚焦於歐盟的智慧村莊發展計畫及鄉村交通指引,深入了解其背景、政策設計與實施成果。未來還會陸續介紹其他國家的相關經驗,期望能為國內偏鄉交通的發展提供啟發與參考。
本文內容主要來自歐盟鄉村發展網絡(European Network for Rural Development, ENRD)1於2019年出版的《智慧村莊與鄉村交通》2手冊為主要編譯內容,作為歐盟智慧村莊與鄉村交通政策的入門介紹。
交通是基本自由,也是與外部連結獲取更多選擇的機會,工作、教育、服務、社會互動和基礎民生需求的可及都要透過交通。根據2021年統計,歐盟有38.9%人口居住在城市,其次是35.9%在城鎮和市郊,25.2%居住在鄉村區域3。儘管過去幾年,歐盟在可持續性交通發展項目上投注許多心力,但大多集中在城市區域,政策制定者對鄉村交通的關注仍遠遠不及城市的比重。無論是傳統交通服務如公車、火車,或是共享交通、替代方案,鄉村擁有的選擇都非常有限。
傳統觀念認為鄉村地區人人都有車,這並不完全正確。許多人受限於年齡、身體健康與經濟能力因素,缺乏駕駛能力或自己的交通工具,或者家戶只有一台車可使用,限制了其他家庭成員的交通自由,這不僅直接增加鄉村居民的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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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歐盟鄉村發展網絡 (European Network for Rural Development, ENRD) 由歐盟委員會農業和農村發展總司 (DG AGRI) 於2008年成立。為關注鄉村發展政策、計畫項目和執行如何發揮作用、改善現況的資訊交流中心,同時擴大接觸對歐洲鄉村發展有興趣、參與其中的行動者。ENRD透過知識的生產與分享,促進歐洲鄉村發展的資訊交流與合作,並支持歐盟成員國鄉村發展計畫的有效執行。ENRD現已併入歐盟共同農業政策網絡 (EU CAP Network)。
2. European Network for Rural Development, ENRD (2019) Smart Villages and rural mobility https://ec.europa.eu/enrd/news-events/news/smart-villages-and-rural-mobility_en.html (final access on October 21, 2024)
3. 歐盟的城鄉概念以三種類型的統計資料綜合產出定義與標準:(1) 網格類 grid typologies 每平方公里的人口統計資料;(2) 地方類 local typologies 以地方行政單位的統計數據為基礎,包含都市化程度和功能性區域;(3) 區域類 regional typologies 則是以領土單位統計 territorial units for statistics, NUTS 為資料,區分出1到3級區域數據,依序列出宏觀到較多細節的領土單位,以此區分出主要城市 predominantly urban regions、中間地區 intermediate regions 和主要農村地區 predominantly rural regions。來源參考eurostat Statistics Explained (2022) Urban-rural Europe – introduction,
https://ec.europa.eu/eurostat/statistics-explained/index.php?title=Urban-rural_Europe_-_introduction (final access on 2024/10/23)
成本,也限制社會參與、經濟收入和貢獻。
歐盟共同農業政策(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, CAP)為2023-27年設定的十個關鍵目標中,第八項是「打造充滿活力的鄉村地區」4。良好的交通網絡和基礎建設不僅回應在地居民的民生需求,也增加內外人員移動的機會,提升其他投資領域的價值,例如經濟、社會、旅遊或環境計畫,間接促進跨領域政策目標的提升。交通網路可能帶入外部遊客、客戶、員工通勤,甚至為地方商業組織提供可負擔的交通選項,例如解決農村生產季節的人力需求。這對減緩氣候變化也會有助益。
然而鄉村交通是高度複雜的議題,歐洲各國、區域和地方公私部門間的權責分配方式不同,難以單一行政管理層級、權責機構來評估其影響與價值。歐盟 SMARTA 計畫5公布的洞察報告亦指出,各國政府對於鄉村交通服務的投入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,缺少明確的鄉村交通政策,尤其是具體的服務義務、目標與指標的制定、責任分配和行動者的角色等。
智慧村莊與交通發展潛能
在這樣的背景與挑戰之下,歐盟鄉村發展網絡(European Network for Rural Development, ENRD)2019年出版《智慧村莊與鄉村交通》手冊,彙整智慧村莊發展可持續性交通策略的建議、行動步驟和案例資料庫,提供公部門管理者、參與CAP和鄉村相關政策參與者作為指引工具手冊。
在智慧村莊的交通發展潛能上,ENRD提出這樣的願景:由一個地方機構調配管理各種符合在地需求的工具選項,包括共享交通6的協調、需求回應式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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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European Commission (2019) Key policy objectives of the CAP 2023-27,
https://agriculture.ec.europa.eu/common-agricultural-policy/cap-overview/cap-2023-27/key-policy-objectives-cap-2023-27_en (final access on Oct/22/2024)
5. SMARTA 是一個由歐盟委員會移動與運輸總署 (DG MOVE) 資助的項目,專注於共享交通和公共運輸。2018年和2019年初,該項目對於歐洲各地良好的實踐進行了全面回顧,涵蓋了移動服務、鄉村政策和治理舉措等。更多資訊:https://ruralsharedmobility.eu/good-practices/
6.「共享交通」通常指的是傳統巴士提供的營運路線式公共交通之外的模式和服務。它含蓋了需求反應式交通 (DRT)、共乘計程車、共乘、汽車共享、社區或志願者計劃等。「共享交通服務」不僅包括交通本身,還包括配套服務,如旅客資訊、預訂、支付及營運管理等。(附圖)
DRT7、傳統公共交通路線、小型交通樞紐/轉乘點、由當地退休者或志願者支援服務,同時結合電動車和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方案。
什麼是智慧村莊?歐盟在2017年提出智慧村莊(Smart Villages)8的概念,作為增強鄉村區域社會經濟紋理的領域工具(territorial tool),並期待透過實踐和分享知識,創新和數位化讓農業和鄉村區域現代化。這是特別為鄉村社區設計的方案,因為在地社區最理解該地面臨的挑戰,例如人口減少、基礎服務不足、經濟機會匱乏、能源危機、缺乏連接性等,並且能夠測試創新和智慧解決方案9。
2023-27年歐盟CAP進一步提出鄉村社區的支持框架,以及給予智慧村莊策略準備和執行的計畫資金。讓會員國有更多機會為智慧村莊提供積極的干預政策(interventions)和支持措施,包括透過LEADER10、以社區主導地方發展的合作計畫,以及投資基礎建設和服務。這些做法雖無法完全回應鄉村交通的根本問題,但ENRD認為,歐盟的支持政策可以聚集各層級的利害關係人共同討論需求與願景,以及有計畫的將經費投資在試驗性、小規模但重要的方案上,包含「最後一哩路」的服務,以捲動更多資源的投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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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需求反應式交通服務 (Demand Responsive Transportation, DRT),根據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的說明,DRT 或DRTS (demand responsive transit services) 是指運輸業者按照使用者的需求進行規劃,利用彈性排班、預約搭乘或共乘等方式,以及行動通訊裝置與應用程式,所提供的運輸服務方式。其服務方式包含定線定班(固定班次且固定路線)、隨招隨停(行駛的沿途攔車即可上車)、彈性預約(可事先預約使用人數與時間),大部分的DRTS 採用多種服務方式並行的營運模式。
8. 面對鄉村未來價值的反思,鄉村不只是家園,也需要工作、基礎服務、對外連結、交通方案,2016年超過340位鄉村利害關係人在愛爾蘭共同發展歐盟鄉村未來願景,在「更好的鄉村生活 A Better Life in Rural Areas」為標題,提出寇克宣言2.0 (Cork Declaration 2.0),對於鄉村的期待與啟發。其中包含呼籲政策對於克服城鄉數位落差應有更多投入,進一步在 2017年成為智慧村莊的政策推動方向。參考:European Commission (2019) EU action for smart villages https://agriculture.ec.europa.eu/common-agricultural-policy/rural-development/supporting-smart-village-strategies_en (final access on 2024/10/23)
9. European Commission (2019) Supporting Smart Village strategies
https://agriculture.ec.europa.eu/common-agricultural-policy/rural-development/supporting-smart-village-strategies_en (final access on October 22, 2024)
10. LEADER 是歐盟的鄉村政策,為法文 Liaison Entre Actions de Developpement de L'Economie Rurale 的縮寫,意為鄉村經濟發展行動連結 (Links Between Actions for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Economy),起始於1990年代,為歐盟促進鄉村賦權、支持社區主導的地方發展政策。政策歷經不同階段的目標、支持對象和運作機制,但原則都強調由下而上、以在地為主的區域與合作夥伴、跨部門網絡、創新與合作。2017年提出的智慧村莊也是 LEADER 政策的一環。更多說明https://ec.europa.eu/enrd/leader-clld/leader-toolkit/leaderclld-explained_en.html

(註腳6附圖)「共享交通」通常指的是傳統巴士提供的營運路線式公共交通之外的模式和服務。它涵蓋了需求反應式交通(DRT)、共乘計程車、共乘、汽車共享、社區或志願者計畫等。「共享交通服務」不僅包括交通本身,還包括配套服務,如旅客資訊、預訂、支付及營運管理等。
評估工具與案例資料庫
過去二十年間,歐盟為地方交通規劃,開發與測試出多種評估工具。這本手冊作為入門指引,列出1990年代發展迄今的SAMPO、SAMPLUS、SUNRISE、FLIPPER、MINDSET 等評估方法,以及羅列不同類型鄉村交通服務案例SMARTA、Euromontana、LAST-MILE、MAMBA、HiReach、RuMobil 的網站資料庫。無論是由上而下或由下而上推動的計畫,乃至於以社區為基礎的解決方案,都可以找到相對案例,例如法國RezoPouce共享服務系統、在德國幾個區域執行的志願者社區交通服務Burgerbus。無論是何種模式,手冊仍強調地方行動者作為關鍵角色的重要性。
ENRD建議規劃者在發展策略之初,應先盤點現況,梳理整體地方脈絡,包括可用資源、潛在資源和尋找參考案例。儘管資通訊技術在二十年間有大幅度的跨越,但評估工具的使用與累積仍發揮極度重要的功能。不論使用何種工具,基本的方法都必須以結構化的方式與人交談,確保結果的可靠。特別是利害關係人的需求調查與分析,這包括終端使用者、經營者、公部門管理者,以及重要機構站點,例如聚落、商業單位、活動場所和醫療診所等,確保關鍵參與者的意見能如實反映在地方需求的優先排序。而良好的評估方法應包含量化(如運量、環境影響等)和質化指標(如用戶接受度、服務感知品質等),透過測量、訪談、焦點團體和調查的組合,以辨識出使用者的特徵和期待、服務發展潛力,作為後續規劃細節的制定基礎。
當規劃者面對多元且複雜的地方期待時,如何在眾多需求中排出先後順序? ENRD提供三種討論方向:一、社會導向:優先考量最需要幫助的對象;二、功能導向:聚焦在提供在地公共運輸網絡的發展與可提供的數量;三、實際導向:專注於立竿見影的成效。舉例來說,若以改善社區對外連結為目標,應結合功能導向與實際導向,關注增加服務網絡的數量和快速可完成的成果,會讓策略更有效進行。但最終方案仍需與利害關係人協商、尋求共識,由社區共同決定需求的排列序位。